当前信息已于2024-01-26失效按照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有关要求,目前,已完成荥经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6日,公众若对该成果具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0835-7627868),最终荥经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省政府公布为准,附件:荥经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附件:附件荥经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