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9号)和《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静乐县2023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农产发〔2023〕35号)精神,静乐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并组织了验收,现场对规模场13场和散养户45户完成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数额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3日向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电话:0350-7826404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1月15日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9号)和《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静乐县2023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农产发〔2023〕35号)精神,静乐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并组织了验收,现场对规模场13场和散养户45户完成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数额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3日向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电话:0350-7826404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