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农林水〔202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拟下拨2021年海曙区第二批畜牧业专项资金,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896,2021年畜牧业环境整治补偿资金序号镇乡(街道)养殖户畜禽类型拆除面积(平方米)公母猪补助金额(元)合计砖混棚屋棚舍1鄞江镇闻夫良蛋鸭1943.562.4832.11049/3557452021年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补助单位:元序号镇乡(街道)补助对象项目总投资补助金额1龙观乡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后隆村养殖场1008000500000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1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