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五)企业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上年度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一)入库遴选,(二)动态调整,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三)遴选备案,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邮箱,本次集中备案受理各县区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2日(周四),后续备案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