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通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企业:为落实《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2号)的要求,现将《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和《品牌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2023年7—12月期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参展费给予支持,二、品牌培育项目,对2023年1—12月期间,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500万元,请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交到恩平市科工商务局(新平北路1号205室),附件:1.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2.品牌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指南恩平市科工商务局2024年1月16日(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7729915)附件:1.附件1——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2024-01-03.docx2.附件2——品牌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指南2024-01-0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