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关于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1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部分农业重点项目)的通知》(粤财农〔2023〕22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贴息对象贴息对象为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参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各类企业,二、贴息范围本次贷款贴息范围优先支持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四、贴息期限贴息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实际付息时间,按照从1月1日(或1月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贷款到期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按照从1月1日(或1月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贴息期截止即2024年6月30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五、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及要求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申报主体登录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网址:https://acpmp.agri.cn)录入申报材料,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及其要求收集整理提供纸质(简约版)材料和电子(完整版)材料,报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及签章,贴息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须由各县(市、区)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前通过OA系统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贴息期限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前通过OA系统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汕尾市财政局2024年1月15日附件:1.附件1.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材料清单.docx2.附件1-1.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表(模板).docx3.附件1-2.申报主体法律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