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区内优质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开展第二批宝安区创新产品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征集领域本次征集面向以下领域开展:教育教研产品、医疗器械设备、应急和安防设备、城市管理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装备、计算机电子产品等适合政府推广的产品,本通知所述“宝安区创新产品”是指本区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二、产品申报的条件1.申报单位依法在宝安区正常经营,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应已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资质,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已获得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4.申报产品在宝安区内生产制造,6.已在第一批创新产品清单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三、申报方式请有意向企业于1月31日,北京时间18:00时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附件:1.宝安区征集创新产品(第二批)报名表2.宝安区创新产品信息表(第一批)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6日(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27849572)附件:1.附件1:宝安区征集创新产品(第二批)报名表.png2.附件2:宝安区创新产品信息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