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的文件精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企事业单位遵循《北京市节水条例》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以及《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规范节水载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大兴区共完成60个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包括18个节水型单位创建、14个节水型单位复验、28个节水型村庄(社区)复验工作,2024年1月15日,60个节水载体均达到北京市节水载体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大兴区水务局节水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通讯地址:大兴区兴良路27号念坛综合楼406室,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2024年1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