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22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示范创建、复核评价和信用修复等工作,按照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各设区市涉企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承担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及复核、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担的服务内容1、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2、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3、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信用修复培训工作),二、遴选的基本条件1、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正常申报信息,4、具有承担我省涉企信用服务专项工作的经验,或有信用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三、其他工作要求1、各机构提出的工作方案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培训类项目:一是培训师资力量以及是否有类似培训经验,三是培训操作流程,六是接受监督与考核评估,五是接受监督与考核评估,2、各信用服务机构应于4月18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资格证明材料报至市信用办,市政府西大楼发改委705室附件:1、扬州市涉企信用服务项目任务清单2、扬州市涉企信用服务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doc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