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6日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为落实国家和省储能产业布局,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储能产业企业,对新认定的在储能产业领域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储能产业新获评国家级储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5.支持新增规上储能产业企业,对新建储能产业相关项目形成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三、加大储能项目政策引导6.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模式开发,四、加大储能产业企业科技创新支持7.支持储能技术引进,对储能产业企业从国务院及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进储能领域技术,且每年度与唐山本地企业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依托国内知名院校与储能产业企业共同建设唐山新型化学储能及氢能研究开发机构,支持全球储能企业在唐设立研发中心或联合本市企业开展储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为在唐创新创业储能产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