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2024年省下达我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前期工作专项资金11.32万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保[2023]114号),我市已完成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我局拟定将上述专项资金分配如下: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2万元、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万元、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万元,专项用于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前期工作,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1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