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9〕4号)规定,大型企业(国有企业除外)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的3个月内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吸纳就业补贴,2023年四季度全市有3家大型企业申请吸纳就业补贴,其中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9人、石药集团维生(石家庄)有限公司2人、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21人,3家企业32人共享受补助32000元,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受理电话:0311-8668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