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3〕57号盐农财〔2023〕24号)文件要求,经镇(区、街道)择优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踏勘、资格审核,在会商研究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确定为拟申报项目,现将拟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合作科联系(电话:68858186),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6日大丰区拟申报2023年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公示表序号申报镇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设地点备注1新丰镇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新建养蚕钢架大棚及配套设施盐城市大丰区裕农土地专业合作社新丰镇裕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