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武义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武科〔2021〕2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向我局申请并已使用的科技创新券按规定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对象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内符合兑现资格并完成使用及接收创新券的企业,二、兑现材料要求(1)《武义县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2)技术服务合同,(3)向创新载体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发票,转账凭证(发票开具时间与转账时间均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4)服务结果证明,(5)承诺书(附件2),(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兑现材料受理时间本次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四、材料报送方法兑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wy87641351@126.com联系方式:高新科89089606(委托服务券)合作科89089609(科技合作券)附件1《武义县创新券兑现申请表》.doc附件2承诺书.doc武义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