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现对四川海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邮寄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028-8625547017319596298附件:四川海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信息公示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月16日附件列表>>附件:四川海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信息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