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依法受理了华润新能源(龙港)有限公司提交的龙港新能源构筑物稳定性试验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30)项目名称用海申请人用海面积(公顷)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期限(年)用海位置龙港新能源构筑物稳定性试验项目华润新能源(龙港)有限公司0.6537科研教学用海透水构筑物5目位于江南涂围垦工程东堤外侧(详见宗海位置图)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2024年1月1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