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方面对经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支持,对上市融资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设立南宁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作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实训基地予以技改奖励资金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信用贷款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国资委)7.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内的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围绕南宁市千亿元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卫健委、国资委)9.支持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卫健委、国资委)四、支持职业院校提升服务产业能力11.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企业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支持和鼓励校企互派人员参与产教融合、技术改造、教育科研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卫健委、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国资委)六、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对外合作交流18.鼓励职业院校引进外籍人员来邕任教,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外事办)20.支持职业教育伴随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