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支持对象市、区(园区)两级建立企业专家工作室,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从区(园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中择优产生,2.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3.优先支持企业通过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再纳入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对象,(二)资助标准及分担原则企业专家工作室资助由市、区分级负担,入选区(园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由纳税所属区(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三)监督管理设立企业专家工作室的企业是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管理主体,企业自身投入专家工作室的人才和项目经费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企业专家工作室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企业专家工作室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及区(园区)定期对企业专家室工作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确定区(园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名单,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