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我省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中央奖励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16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申报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本地汽车生产企业,提交2018-2021年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报告,2021年度车辆报送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附件2,申报企业均应分年度填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填报系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商用车企业(以独立法人企业为单位),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不低于10000辆、1000辆,2019年3月26日(含)后上牌的,二、审核及核查市工信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及其他三部门按要求落实申报材料审核责任,包括人员投入、总体工作时间、文件审核情况、监管平台审核情况、实地核查情况(附车辆核查明细表)、公示时间、公示链接、各环节剔除的不符合审核要求车辆及具体原因等,市工信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公示期不少于7天,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确保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3.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技术支撑机构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数据接入服务和车辆运行情况的查询服务,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0731-88666021市财政局企业处:0731-88666327市科技局高新处:0731-88665409市发改委工业处:0731-88666375市工信局官方网站(市级公示登载平台):http://csgy.changsha.gov.cn/附件: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