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3〕113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奉化区农作物植保建设项目、有机肥推广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3〕1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秸秆收集打捆中介组织申请,各镇街道农办、区农技总站汇总审核,2023年水稻秸秆收集打捆15772亩,干草约8422.38吨,按75元/吨标准补助,现将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2日,如在补助上有不同意见,请向区农技总站署名反映,反映电话:89293649附件:1.2023年奉化区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