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1-15信息来源:网络信息安全处【点击量:61】【打印】【收藏】【关闭】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我市按需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荐工作,一、试点方向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10号)(附件1)要求,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重要行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需求,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进行上报推荐,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三、申报程序(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申报,并按照规定填报《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附件3),(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盖章版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光盘报送至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处,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四)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