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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关于遴选现场核查评审用车运输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4-01-15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车辆租用资质,格式自拟)(2)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必须为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最后一次维修记录、行驶证复印件及承诺函)(5)项目承担单位需购买车辆保险,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我中心意见进行整改,(5)因项目承担单位车辆或驾驶员原因导致超出正常公里数5%的,我中心有权追究项目承担单位责任,并且我中心不承担违约责任,其管理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9)项目承担单位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我中心签订租赁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我中心有权向项目承担单位索赔,并追究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责任,(三)服务保障方案1.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违约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本公告和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我中心有权追究项目承担单位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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