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施行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进行解读,《政策》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科技孵化载体、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创业活动、重点研发项目7个板块15个条目,《政策》新增了对“区外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年产值增长、企业在国(境)外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各类人才飞地、重大关键技术揭榜挂帅、科普示范单位”进行扶持等5项内容,《政策》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按照国家级不超过100万元、省级不超过20万元、市级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扶持,《政策》支持经开区企业在海(境)外、省外建立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各类“人才飞地”,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政策》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给予20万元扶持,重新认定或其他认定的给予10万元扶持,给予10万元扶持,给予不超过5万元扶持,每年度最高扶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