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镇关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补贴的实施意见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一、个人就业补贴1.补贴对象:本镇户籍,在毕业1年内实现就业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2)退役军人:自退役起1年内实现自主就业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3.补贴标准:经核准给予高校应届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每人一次性600元补贴,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3.补贴标准:按照每人550元/月标准给予公益岗位补贴,三、技能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参加技能培训的本镇户籍失业人员,3.补贴内容及标准:一次性创业启动金5000元,1.补贴对象:市、区级认定的本镇创业孵化基地(含孵化实验基地),2.补贴条件及标准:(1)2024年1月1日起,每孵化成立1个新注册登记的创业组织,每孵化成立1个新注册登记的创业组织,给予创业组织开办费补贴,标准为一次性2000元,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5日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2024年1月5日印发相关附件:浦惠府规(2024)1号(惠南镇关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补贴的实施意见).doc相关稿件:《惠南镇关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补贴的实施意见》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