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落实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办发〔2023〕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和完善柳州市托育机构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3〕1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草拟了《柳州市普惠托育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一、电子邮箱:lzjtfz@163.com二、信函:柳州市三中路66号柳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邮编:545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柳州市普惠托育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附件:《柳州市普惠托育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月12日相关附件:《柳州市普惠托育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