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涉及企业用地方面的政策共4项(详情见表格),此次利企惠企政策,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请各用地责任主体认真研究政策、根据政策条件积极申报,切实发挥政策效应,附件:山东省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用地方面相关政策序号政策内容备注2024年新制定的政策(共2项涉及)9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4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24年年底前统一核算,(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10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4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延续执行的2023年政策(共2项涉及)15对2023-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补贴资金分运营年度拨付到位.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优先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8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加强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指导各市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