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5号)、《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组织开展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工作,一、申报范围2022年度备案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应提供中试入库项目中试可行性方案,应提供与第三方中试入库项目企业签订的委托中试开发合同和可行性方案,三、申请材料(一)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申报书,(三)中试基地专职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学历和职称等证明材料,提供中试可行性方案、委托中试开发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应明确服务方与中试基地及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关联性,四、有关要求1.申报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线上方式申报,2.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39989850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840923121,附件:1.附件1: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申报书.doc2.附件2: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3.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doc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