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申报政策资金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潍坊市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三、主要申报材料(一)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1、潍坊市利用外资奖励资金申请表,(二)外资并购项目按“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材料,(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项目1、境外投资者以已分配利润直接投资其他企业的,按“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材料,并提供股东会决议、银行进帐单、税务部门出具的递延纳税报告表、企业记帐凭证、上年度年报利润表,按“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1、2、3项提供材料,按“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1、2项提供材料,(四)境外上市调回资金项目按“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材料,所提供的外方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应体现出该投资人属于我市境外上市企业的相关信息,(六)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按“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材料,并提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证明材料、企业股权架构图(需追溯到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比例,将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文件、《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责任承诺书》报送市商务局,五、其他各企业、海外潍坊商会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附件:1.潍坊市利用外资奖励资金申请表2.利用外资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3.海外潍坊商会联盟项目资金申报表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财政局2022年4月7日附件2利用外资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海外潍坊商会联盟项目资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