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4、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以上类型企业可推荐员工自评入户,员工应属于企业内急需的骨干人才,申报企业和员工认真研读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填写好《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于2024年2月1日前报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黄江镇龙芯三街2号办事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处,我分局不再受理,申报截止后,黄江人社分局将牵头相关部门对报名企业推荐入户的情况进行审核,结合镇内公共资源及企业申报情况,获批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在本年度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请企业负责申报工作的同志扫码入群,附件:1.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2.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3.东人社发〔2020〕5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江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领导小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代章)2024年1月9日(联系人:曾志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