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承租我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单位承租户和个人承租户名单予以公示,并就租金减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租金减免对象(一)单位承租户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见附件1),(二)个人承租户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见附件2)二、租金减免时间免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三、免租名单公示(一)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在福田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jsj/tzgg/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请在公示期间向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田花园大厦1层102室,如进一步核查发现承租户不符合免除租金条件,四、投诉举报和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监察委部门投诉、举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82571663,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五、其他提示(一)免租对象无需另行申请免除租金,不属于免租对象的3、4月租金将在4月底一并补收,(二)免租对象已通过缴款通知书方式提前交纳2022年3月、4月租金的,已交的租金予以抵扣之后正常月份租金,附件:1.减免租金(单位承租户)名单公示表2.减免租金(个人承租户)名单公示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