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梧州市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7日印发梧州市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数字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数字社会治理、智慧民生服务、数字文旅、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应急管理、社会治安、一体化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起完善的智慧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2.探索城市规划建设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3.推进应急综合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二)拓展智慧民生服务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8.推动智慧教育普惠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10.积极推进智慧民政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12.加快完善智慧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加快打造数字文旅新模式,加强对接自治区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梧州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17.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社区管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20.推进乡村数字化融合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