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现公示拟终止项目“新冠试剂检测试剂盒”,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我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1213,业务咨询电话:020-82111946,附件:1.拟终止项目情况2.复核申请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1月10日附件下载:附件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拟终止项目公示.docx附件2复核申请表.docx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