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高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报送2023年度的报告并公示,三、报送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实行网上报送方式,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也可以向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报送纸质年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五、注意事项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特邀年报指导员协助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工作,六、联系电话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咨询电话:0832-2175386、2102936年报业务指导电话:0832-2260177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