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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1-10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教〔2022〕14号)有关要求和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就2024年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企事业人才:(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各级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指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指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和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由教育、卫健、文广旅体局等人才工作部门依据有关人才政策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2017年来全职新引进到我区的博士、博士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新认定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B卡人才及优粤佛山卡A卡、B卡人才(享受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学区户籍生待遇),(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重点产业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和中、高级工程师人才(享受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政策性借读生待遇),二、入读年级:2024年需入读我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或非起始年级,三、申报程序: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有关程序办理,四、申报资料: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和区教育局有关要求,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附件1:申请入读幼儿园专用表格》或《附件2: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用表格》,同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企事业单位公章),五、申报要求:申报资料电子版(可编辑)、纸质件(盖章)和申请资料复印件、PDF扫描件均需报送一式一份,并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五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510室,附件1:申请入读幼儿园专用表格.zip附件2: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用表格.zip附件3: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教〔2022〕14号).pdf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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