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87号)和《四川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川社险办〔2022〕25号)要求,凡是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须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需要认证一次,截至目前,我区领取居保待遇超过一个周期未认证的人员约有47000人(人员花名册已于2024年1月2日上传至居保工作QQ群),企保未认证7636人,机保未认证22人,为确保享受待遇人员正常领取待遇,同时防止冒领养老金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现将做好全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象全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时间一个认证周期每年内均须待遇资格认证,超过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将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通过后再恢复并补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