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为规范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一、支持内容、标准和申报材料(一)推动服务贸易发展,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申报项目,或企业开展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和数据等服务贸易项下的出口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或“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中如实、准确填报支持期间的业务数据(服务外包企业需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填报),(2)在支持期限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或服务贸易出口额应应不低于50万美元,以企业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美元)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以企业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美元)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3)对申请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开展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和数据等服务贸易项下出口业务实际取得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金额(美元)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1)企业申请文件:①服务外包企业:企业基本信息、支持期内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执行金额,(2)在支持期限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对企业在支持期限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出口技术概要、支持期内技术出口收汇金额,三、申报要求(一)同一合同和水单只能申请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出口中的一项,附件:1.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请表2.2023年企业服务贸易出口业务情况表3.2023年企业技术出口贴息情况表清远市商务局2024年1月9日(联系人:张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