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临平区“菜篮子”基地(蔬菜)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平农发〔2021〕90号)文件精神,经各镇街蔬菜生产业主自行申报,所在镇(街道)初审同意,区农业农村局审评小组现场核查评议,拟将杭州临平区崇贤街道博轩家庭农场等2家蔬菜生产业主基地拟认定为第二批临平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期: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5日,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89162740第二批临平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拟认定名单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0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窗口】下一篇:关于拨付2023年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