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市公司及有关企业,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每年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四、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当年上市的公司,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次年上市的公司,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时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充分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综合判断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