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附件:2023年经德化县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德化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化县税务局2023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经德化县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免税起止年度1德化龙湖寺2023-202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附件:2023年经德化县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德化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化县税务局2023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经德化县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免税起止年度1德化龙湖寺2023-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