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春雷”行动中,什邡市市场监管局查办一了起食品领域侵犯“唯怡及图”驰名商标案,强化了驰名商标保护,什邡市市场监管局接四川唯怡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投诉书称:四川唯怡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投诉书称什邡市某超市销售的“唯C核桃花生奶植物蛋白饮品”对投诉人“唯怡”驰名商标构成侵权,对投诉人造成损害,接到投诉后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当事人从网上某店铺购进一批某品牌唯C核桃花生奶植物蛋白饮品进行销售,其包装上“唯C”中的“唯”与“唯怡”中“唯”一致,且商标位置不显著,与“唯怡及图”驰名商标相似,,什邡市市场监管局对21名普通经营者、消费者就两个商标的名称、包装、装潢是否构成近似做了社会调查,得出结论为:两个商标的名称、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投诉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构成销售的商品与知名商品近似名称、包装、装潢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商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