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不断提升专利质量,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69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基本要求本项工作旨在通过布局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促进创新主体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提升专利质量,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涉及名词及有关要求如下:(一)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以提升专利质量为主线,培育建设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二)高价值发明专利,符合以下任一方面要求的专利可被认定为高价值发明专利: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二、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见附件,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