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现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申报工作,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攻关、数字技术研究与创新应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字高端人才引育等工作,创新平台包括数字经济创新实验室、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数字经济创新服务机构、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基地四类,(二)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数字技术及数据服务、数字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四)数字经济创新实验室申报单位应拥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环境,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应具有数字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数字经济创新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应具有提供数字经济相关服务所需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资源,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基地申报单位应具有“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所需的条件,申报单位参照《山东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将电子申报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提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材料初审及推荐上报工作,并于1月25日前将电子申报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及拟推荐单位排序名单(见附件3)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各市推荐的数字经济创新实验室、数字经济创新服务机构数量原则上各控制在3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