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了2024年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入库机构遴选工作,划定入库分数线90分,拟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8家机构列入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现予以公示:1.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4.上海汉光知识产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5.深圳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6.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7.北京菲沃德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8.山东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1.联系邮箱:zhifa@cnipa.gov.cn2.传真:010—62083319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