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主要采取“应用场景示范+‘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方式实施,支持总质量31吨以上的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二)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在本市及周边地区,支持总质量25吨以上的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三)城市物流配送在本市及周边地区,支持总质量12吨及以下的燃料电池中轻型载货汽车,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由“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联合体”由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牵头,(三)项目申报要求“示范应用联合体”各组成企业需签署合作协议,一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只能通过组建一个“示范应用联合体”的方式申报同一个项目,四、申报方式“示范应用联合体”按照《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各组成企业公章,将《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表》及上述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22日17:30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拟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进行社会公示,七、监督考核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考核任务书,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吴志全010-55578303市财政局张鑫010-55592204材料提交邮箱:wuzhiquan@jxj.beijing.gov.cn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629室附件:1.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2.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3.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4.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表5.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车辆信息接入指南6.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资金支持细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