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加快优势产业集聚、开展重点产业数字化诊断、加快创新应用及场景应用实验、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市级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和企业、培育市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方面政策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兑现细则等进行了明确,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青岛市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认定,对经过考核评估的赋能中心给予140万、100万、60万元的补助,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创新“四新”经济培育举措,支持企业独立或联合申建市级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市财政择优以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以市场化、专业化手段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获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的,获准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实施细则对支持商务服务企业规模提升、培育技术先进型商务服务企业、培育市级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和企业、培育市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六条现代服务业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通过强化技术创新、两业融合、产业集聚等发展导向,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财政奖励,已有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2个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