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开发开放,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合作区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一是为推动“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合作区免税,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合作区内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以及经“二线”进入内地内销的,三是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与合作区现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相比,扩大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的主体和货物范围,促进“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二是优化完善“二线”管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