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财政局)二、支持亩均效益提质增效,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300万元,责任部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水利局)四、支持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财政局)五、支持县域商业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特产产业集群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补支持,责任部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财政局、旗农牧局)八、支持招商引资,责任部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财政局、旗农牧局、旗文旅局)以上措施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