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代表滨江区向国家、省、市输送奥运体育项目运动员的企业及社会组织,分别给予4万元/人、2万元/人、0.5万元/人的输送补助,给予最高每年20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2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助,社会力量组织参赛与办赛每年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三、鼓励社会力量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园区或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助,以免费或低收费方式运营的合法合规社会体育场所需满足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时间要求(具体开放时间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_______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促进体育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材料.doc2.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促进体育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doc原文下载:ABJD01-2024-0001区办〔2024〕1号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关于促进体育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