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引领更多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决定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评选活动,二、组织架构(一)主办单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协办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三、评选内容本次评选包括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和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四、评选安排(一)参评对象及条件1.大学生就业之星:在本市范围内企业或基层稳定就业不超过30周岁的高校毕业生,2.大学生创业新秀:创办企业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创业初具规模且创办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2023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和带动就业3人以上,(二)评选名额1.就业之星:“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10名,2.创业新秀:“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10名,五、配套活动(一)媒体宣传通过媒体对2023年宁波市就业创业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全程进行宣传,(二)典型宣讲邀请本届或往届的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和创业新秀获得者来到宁波各高校进行典型事迹宣讲,提升就业之星、创业新秀系列评选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实效,(三)参观研学邀请宁波高校大学生到就业之星、创业新秀代表所在企业进行参观研学活动,附件.doc:1.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方案2.2023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方案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