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继续全面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各乡镇(街道)符合参保对象的农村住房参保率达到95%,各乡镇(街道)填写投保清册,由县农业农村局扶贫服务中心审核后投保,少数民族居民户自交保费部分由县财政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各乡镇(街道)需将少数民族居民户另行填写投保清册,四、工作要求1.各乡镇(街道)在2023年11月30日前上报乡镇(街道)农房保险事宜联络员名单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方式见下),各乡镇(街道)及人保财险景宁支公司要认真落实部署,确保202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圆满完成,以免影响本年度农房保险承保及后续理赔工作,4.审核盖章:各乡镇街道在填写好各村清单后,联系县人保财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5620692,附件:1.乡镇各村清单2.汇总表3.投保单景宁畲族自治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章)2023年11月21日。